
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股東作為公司的實際出資人,有權利全面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但是現行的《公司法》對于知情權的行使有一定限制條件的。
首先,股東知情權糾紛案件系給付之訴,公司承擔責任或義務的方式是行為,故屬于以行為為標的的給付之訴。針對不同名錄的文件材料,方式上有所區別。
(1)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應請求被告提供給原告查閱、復制;
(2)會計賬簿,應請求被告提供給原告查閱;
(3)原始會計憑證,應請求被告提供給原告查閱和復制、摘抄所需內容;
(4)公司章程的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名錄及其知情權行使方式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其次,關于知情權行使的法律規定如下:
(1)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最后,關于知情權訴訟的關聯常識: 
(1)原告起訴時應當具有公司股東資格;
(2)訴訟請求明確、具體;
(3)因股東知情權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股東可聘請中介機構執業人員輔助查閱;
(5)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公司未依法制作或者保存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公司會計賬簿導致股東造成損失的,股東有權請求負有相應責任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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