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權治理,是指對企業股權結構、分配的方案制定與審核,以及依托股權而產生的股東權利分配、約束的方案制定與優化,解決因股權產生的糾紛,以保證企業處于良好穩健的發展狀態。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范疇:
1、股權治理:新企業股權結構方案、股權結構優化方案、股權激勵方案、股權轉讓方案、融資并購規劃、股權收購方案、股東權利分配方案、股東權利約束方案等的制定、評估等;
2、股權糾紛:協商談判、和解調解、訴訟風險評估、代理訴訟仲裁等。
循定律師涉及股權治理的服務形式:
1、對于股權治理,采取專項服務固定收費。
2、對于股權涉及的糾紛,如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股權轉讓中的欺詐指的是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故意虛構事實,誘使受讓人對股價的真實情況(含股價)做出錯誤的判斷所簽訂的合同。
我們把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分為了內心真實即內心想法和外在表示一致和意志自主的情況下進行意思表示兩個層面。簡單點說就是能夠自己做出表示,且心里想的和實際表達出來的是一致的。如果意思表示不自由則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可能性。
欺詐的股權轉讓效力分為如下:
1、損害國家利益直接無效;
2、侵犯合同當事人或者特定第三人,則可變更或者撤銷。
補充的是這里的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前提是與股價重大聯系的事實,不是影響不大或者無關的事實。重大事實包括隱瞞公司重大債務,擔保,出資,抽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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