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1、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死亡
2、被轉繼承人在前述的時間內死亡,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
3、轉繼承人繼承被轉繼承人應繼的遺產,在法定繼承中,為被轉繼承人應繼承的被繼承人的應繼份額;若被轉繼承人為遺囑繼承人,其依合法遺囑有權繼承的遺產由轉繼承人承受。
4、轉繼承是兩個直接繼承的連續,是由被轉繼承人繼承后又轉由轉繼承人承受被繼承人的遺產,具有連續繼承的性質。
5、轉繼承不僅存在于法定繼承中,而且存在于遺囑繼承之中。因為轉繼承發生在繼承開始之后,無論法定繼承人還是遺囑繼承人在此時都已經取得了遺產繼承權,當他們此時死亡,其應繼遺產份額都可轉歸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6、轉繼承人的范圍包括被轉繼承人的所有繼承人,不僅包括原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還包括其他法定繼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他們可以依照各自的繼承順序或原繼承人生前遺囑的指定,參加轉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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