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接受企業的委托,主要從事企業法律咨詢、法律顧問、項目談判、防范法律風險、規章制度審核、合同審核等訴訟和非訴法律事務工作。
循定律師涉及法律顧問的服務范疇:
1、非訴業務:合作方資質審查、勞動人事規范、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審查、合同責任規避、合同風險評估、合同履行風險控制、重大決策法律意見、經濟活動評估、企業商譽形象維護、債權債務清理、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咨詢等;
2、訴訟業務:規范案件管理、訴訟風險評估、參與和解調解、訴訟代理等。
循定律師涉及法律顧問的服務形式:
1、對于法律顧問,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律師的專業水平、公司規模、服務范圍等采取按年度收費;
2、對于顧問單位發生的糾紛,按照正常收費予以優惠。
新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個新的公司,參與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歸于消滅的公司合并。那么公司新設合并會產生什么樣的法律后果呢?
一、新公司的設立
當公司采用新設合并后,原合并的公司全部消滅,成立了一個全新的公司,該公司就是新設合并的法律后果,新設立的公司應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設立登記。
二、原有各個公司的解散
在新設合并的情況下,合并的各方公司全部解散,法人資格歸于消滅。消滅的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三、公司法律上的變更
公司新設合并后,原有各個公司消滅,新的公司設立,必然會在注冊資本、組織機構、經營范圍以及經營方式等方面發生了重大變化。
四、新公司對合并前公司權利義務的概括承受
公司采取新設合并后,原有各個公司的法人資格消滅,公司解散。但是原有各個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并非隨著主體的消滅而消滅,而是由合并后新設立的公司概括承受。
《公司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九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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