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最近有朋友問:“老公偷偷給朋友的借款做擔保,現在朋友還不上錢,對方把我們夫妻倆都告了,這債我要一起還嗎?”
今天一次性說清 ——夫妻一方擅自擔保的債務,原則上不算共同債務,但有例外!
根據《民法典》第 1064 條,夫妻共同債務需滿足:
?? 劃重點:擔保本身是 “幫別人背鍋”,債權人要舉證證明這事兒和你們家庭利益相關,否則你可以拒絕!
?? 反例:老公純為 “兄弟義氣” 給朋友擔保,錢沒進家,你全程不知情,這債他自己扛!
擔保債務想算共同債?債權人得拿出證據證明 “這事兒對你家有好處”,否則別想隨便賴上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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