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橐黾m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夫妻間送房、父母轉賬、給情人花錢…… 這些看似平常的 “贈與”,可能藏著你不知道的法律陷阱!作為婚姻律師,結合最新案例總結關鍵要點,幫你避開財產糾紛雷區。
案例:成都男子婚后給情人轉賬 86 萬元,妻子起訴后,法院認定該贈與違背公序良俗,判決第三者全額返還。
? 法律點睛:夫妻共同財產屬于雙方共有,一方未經配偶同意擅自贈與他人(尤其是婚外情對象),配偶有權追回全部財產。
案例:上海婆婆給兒媳轉賬 100 萬元用于買房,未注明 “僅贈與兒子”,離婚時因無借條被法院認定為 “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最終平均分割。
? 避坑關鍵:父母出資時務必書面明確 “僅贈與 XX(子女姓名)”,避免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案例:北京男子婚前買房,婚后加妻子名,離婚時妻子主張分割一半房產,法院支持。
? 律師提醒:加名視為贈與且已登記,原則不可撤銷。若想保留份額,需明確約定 “按份共有”(如男方 90%、女方 10%)。
? 老公口頭說 “我的錢都給你”,算數嗎?
→ 不算!口頭贈與無證據,大額財產必須落實到書面協議并完成登記 / 交付。
? 婚后父母全款買房登記在我名下,算個人財產嗎?
→ 需父母明確 “僅贈與你一人”,最好簽訂書面贈與協議,否則可能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 發現配偶給第三者轉錢,怎么維權?
→ 收集轉賬記錄、親密關系證據,以 “不當得利” 起訴第三者,同時證明該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主張全額返還。
婚內贈與不是 “談錢傷感情”,而是用規則保障雙方權益。無論是夫妻間的愛意表達,還是父母對子女的資助,提前明確財產性質、做好書面約定,才能避免 “好心辦壞事”。
關注對應公眾號后可以手機閱讀
如需横屏浏览,请点击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