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繼承糾紛包括婚姻及繼承兩個方面的法律業務服務。婚姻糾紛是指戀愛、結婚、離婚中因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所產生的糾紛;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產生的關于繼承權、繼承份額的糾紛。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范疇:
1、婚姻糾紛:婚前財產約定、彩禮糾紛、共同財產與債務糾紛、離婚損害賠償、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代理、調解和解等;
2、繼承糾紛:遺囑代書及見證、繼承訴訟代理、調解和解、遺產執行等。
循定律師涉及婚姻繼承的服務形式:
1、對于婚姻繼承糾紛,根據律師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結合案件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情況予以確定,采取固定收費;
2、對于特殊的婚姻繼承案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和當事人的選擇,也可以采取風險代理。
八年前,趙女士與名為董某某的男子結婚并進行了婚姻登記。直到前年,董某某因涉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法院判處刑罰。這時的趙女士才知道丈夫真名原來叫李某,假身份是他在八年前在辦假證那里買回來的。辦理假身份證后,李某不僅與趙女士結了婚,還辦理了銀行卡、駕駛證、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等。今年,趙女士直接向法院起訴了當年為他們倆辦理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達法定婚齡的。由此可以看出夫妻一方身份造假并不屬于婚姻無效的情形。
那能否依法撤銷雙方的婚姻?民法典對可撤銷婚姻也做出了詳細規定。第一種情況是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二種情況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身份造假不屬于兩種之中的任何一種。
婚姻登記程序瑕疵只能通過離婚途徑解決,當偽造身份信息與他人結婚后,提供真實信息一方請求解除婚姻關系時,法院應準予其離婚。
婚姻法中規定的婚姻救濟機制還是比較完善的,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要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武裝自己?;橐瞿巳松笫?,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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